内容描述:市民来电反映:市民于12月12日上午11点35分左右到香洲区拱北街道珠海来魅力假日酒店办事停车,停车入口没有摆放停车收费标准。市民表示停了5分钟,离开的时候,酒店停车场工作人员要求收取5元停车费(有保留发票),故来电投诉其乱收费。请部门处理。
受理时间: 2017年12月13日
回复时间: 2017年12月21日
回复内容:根据省发改委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放开住宅小区、商业配套、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规定,该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(自主定价),执行明码标价规定。经核实,该停车场有明码标价及提示。已回复投诉人。
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050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