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描述:市民来电反映:市民于12月12日上午11点35分左右到香洲区拱北街道珠海来魅力假日酒店办事停车,停车入口没有摆放停车收费标准。市民表示停了5分钟,离开的时候,酒店停车场工作人员要求收取5元停车费(有保留发票),故来电投诉其乱收费。请部门处理。
受理时间: 2017年11月27日
回复时间: 2017年11月29日
回复内容:投诉人主要反应药品价格问题,现将相关政策解释如下: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《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【2015】904号)文件,自2015年6月1日起,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,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。根据该文件,投诉人所购药品属市场调节价,由商家自主定价。
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050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