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发改价格〔2016〕79号
横琴新区发改局,各区(经济功能区)发改部门:
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《关于废止<关于我省价格认证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>的通知》(粤发改价格〔2016〕770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市发展和改革局
2016年12月8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抄送: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。
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0508号